【轉知】臺北市政府112年2月15日公布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行政院業訂定3個階段施行日期
總統於112年2月15日公布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行政院業訂定3個階段施行日期,請貴校轉知教職員工及師生遵守相關規定,及運用多元管道廣為宣導。
衛福部公告.pdf
菸害防制法修正重點.pdf
菸害防制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