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1條及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規定。訂定本計劃及採取安全衛生措施,以保障女性生育機能及職場懷孕、產後1年女性勞工與其胎(嬰)兒之健康。本計畫經本校「環境保護暨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後,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