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114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提升免疫保護力

 

1.依據臺教綜(五)字第1140092766號函辦理。

2.流感疫苗公費實施對象如下:

階段順序 疫苗種類 實施對象

第一階段

(10/1起)

流感疫苗

1.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2.65歲以上長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5.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

6.孕婦

7.具有潛在疾病者,包括(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

8.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10.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11.禽畜相關及動物防疫相關人員

第二階段

(11/1起)

流感疫苗 12.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3. 除接種疫苗外,仍須落實勤洗手戴口罩等好習慣,如出現發燒或咳嗽、流鼻涕、喉嚨痛等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發燒請勿上班上課,保護自己與他人。

4.流感新冠疫苗接種院所連結

 

10/1流感新冠疫苗開打公費接種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