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教職員工生大家好~
本校因應菸害防制修訂重點,再次宣導,提醒師生避免觸法。
1.依菸害防制法規定:本校為全面禁菸(含電子菸)場所,屆時違反規定於校內吸菸者,將依校規議處或依菸害防制法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2.禁菸年齡提高至20 歲,違規者須接受戒菸教育且任何人不得供應指定菸品必要組合元件予未滿20 歲之人。
3.任何人不得使用、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類菸品及未經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
4.戒菸衛教需求請洽學務處衛保組沈護理師,分機:3315。
5.各行政及教學單位負責所屬系館場地內吸菸行為之規勸與制止。
6.學生若發現違規吸菸行為,請就近向師長反映。
7若遇態度不佳或屢勸不聽之違規人員,請通知菸害通報窗口(衛保組或軍訓室)協助處理違規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