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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條款內容

◎承保公司

   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本校學保。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保險契約時間內因疾病或遭遇意外傷害所造成之身故、殘廢或需要住院治療和意外傷害門診與海外急難救助等皆可申請給付。

◎保險契約時間
     每年8月1日到次年7月31日。新生追溯到入學年度的8月1日;
     應屆畢業生保險效力至畢業年度之8/31終止
     延畢生者,如8/31日之後仍需學保保障,請於繳納保險費後,其保險期間延至畢業之日午夜12時終止。

◎保費

    依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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