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福部114-115年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提升免疫保護力
1.依據臺教綜(五)字第1140088265號函辦理。
2.世界衛生組織(WHO)、歐盟及美國於本年5月公布2025-2026年COVID-19疫苗抗原組成聲明建議,依據本年6月12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決議,本年秋冬COVID-19疫苗「以LP.8.1 COVID-19疫苗為優先選擇,並儲備不同製程之JN.1 COVID-19疫苗以供不適合接種mRNA疫苗者接種」,藉以提升師生對抗主流病毒株之免疫保護力,防範秋冬疫情。
3.延續 113 年 COVID-19 疫苗及流感疫苗共同接種策略,114年10月1日起提供covid-19疫苗與流感疫苗同步分2階段施打,適時擴大提供全國出生滿 6 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接種,至疫苗用罄為止,實施期程及開放接種對象如下:
階段順序 | 疫苗種類 | 實施對象 |
第一階段 (10/1起) |
COVID-19疫苗 及 流感疫苗 |
1.65歲以上者 2.55歲以上原住民 3.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其所屬工作人員 4.孕婦 5.滿6個月以上高風險對象,包含符合公費流感疫苗高風險對象條件(高風險慢性病人、BMI≥30者、罕見疾病患者及重大傷病患者),以及結核病、失能(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腦性麻痺、先天性缺陷、發展或學習障礙、脊髓損傷)、精神疾病(情緒障礙、思覺失調症)、失智症患者。 6.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 7.幼兒園托育人員、托育機構專業人員及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8.6 個月內嬰兒之父母 9.滿 6 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幼兒 |
第二階段 (11/1起) |
COVID-19疫苗 及 流感疫苗 |
10.50-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
4. 除接種疫苗外,仍須落實勤洗手戴口罩等好習慣,如出現發燒或咳嗽、流鼻涕、喉嚨痛等疑似症狀,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發燒請勿上班上課,保護自己與他人。
5.疫苗接種院所連結